2008年6月10日 星期二

Rich Media Daily : Anything For Baby

「廣告的藝術價值絕對不及吸引目光、強調賣點等兩大特質重要。有時候,必須完全違背藝術原則,才能創造
有效的廣告。」

約翰‧凱普斯(John Caples) ──創造19倍銷售的廣告創意法作者

在一般情況下,我們在閱讀廣告時,可以親眼看到現身說法的主角的照片(影片),這樣的做法可以提升閱讀時的興趣,並且為廣告訊息增添一份親切感。根據過往數以百計的調查結果揭露,最能吸引消費者目光的圖片,其中以嬰兒、新娘、名人等最為有效。

今天介紹Gerber的富媒體(Rich Media)廣告,將產品賣點利用可愛的小嬰兒照片和網路互動遊戲的趣味性結合,設計了輕鬆有趣的小朋友「證言式」廣告。


↓BANNER創意平平,不容易發現它是富媒體廣告,這是許多富媒體創意經常會失誤的地方。


↓廣告BANNER用160 X 600也是美國IAB建議的標準尺寸,國內這類型規格採用較少。
滑鼠移動到感應區時,廣告網頁設計自動展開,哇!好可愛的小嬰兒笑的好燦爛。



↓水果盤不需要說明,光憑直覺就知道如何玩這個遊戲,這是重點,好的圖片搭配好的遊戲設計,
比得上千言萬語。出乎意外的玩樂喜悅是每次玩了水果盤,都搭配不同小朋友出來秀一段橋段。
可愛極了。








↓利用好玩的遊戲和可愛的小朋友來「吸引目光」不是廣告的最終目的,最後還是要「強調賣點」
這在玩遊戲的過程已經埋下伏筆,產品總共有四種口味,遊戲說明了小朋友吃了個個聰明活潑又可愛。







↓官方網站就讓人失望了,跟富媒體廣告的精心安排說服點比較起來,官方網站顯得漫不經心。
顯見數位行銷的整合還沒上軌道,有待加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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